《上海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哪些内容?
《上海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哪些内容?
《上海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主要内容如下:村应当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三至七名村民组成。村务监督委员 会决定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专业知识的人 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村财 务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其成员可以 连选连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每年定期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 会议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和监督。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 表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称职或者不能履行职责的,可以按原 推选方式予以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 决定,可以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按原推选方 式补选。
问:《上海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什么内容?
答:《上海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的主要内容如下:村民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支持村务 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对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的...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