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是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三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答: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