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音取证据问题,我该怎么办?
我们经理在2005年5月份给他装饰房子,那人一直没有付给我们经理装饰款,我是2006年6月来到他公司的,他的账一直没要上来,年前我给他要回来一点了,现在老板又让我去要账,他说让我带个录音器,把我们说的话录下来,或者在跟他通电话的时候录音,以备起诉他.我不想做这种事. 请问: 1、这样会牵扯到我自己么? 2、对我有没有影响?会不会也把我扯进打官司里? 3、上法庭会不会找到我?我可以不出庭作证么? 4、我偷着录制违法么? 5、是否侵犯了他人权益? 6、老板让我录音是否自己留有什么目的,自己才不亲自录音? 7、我可以怎么说,拒绝经理的要求不去录音? 急切等待您的答案!!!!!谢谢!
看来你们的这笔装饰款,并没有任何可作为证据使用的凭据,故老板才会出此下策,让你在追讨欠款时,顺便录下你要求对方偿还欠款的通话过程,以作为产生争议时付诸法律的证据使用。这种做法无可厚非,实际是在当事人不履行偿还义务时的不得已举措,且按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你是该公司的员工,按公司要求催要欠款是你的工作内容之一,且你年前已给他要回来一点了,再去要同样是履行工作职责,不存在什么牵扯自己问题。 2、你追讨欠款顺便录音,是取证的一种方式,对你应没有影响,也不会把你扯进打官司里,但一旦形成诉讼,可能需要你出庭支持。
3、通常情况下,会要求你出庭。如果你仍然在该公司,你觉得你能够不出庭吗?即使你已经离开该公司,则可以不出庭,但毕竟通话录音是真实的,只是公司需要再重新提供与该通话录音涉及的欠款问题有关的证据或证人证言。 4、将对话过程录音,并未侵害对方的隐私与合法权益,并不违法。
5、老板让你录音肯定有自己的目的,一则他有权安排你去做,二是他亲自去对方会有所防范,不利于录音取证。 6、你无法拒绝经理的要求不去录音,否则,你只有离开该公司了。 。
录音是可以做为诉讼证据的,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旁证证明该录音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老板只派你一个人去录音是不妥的,没办法证实你的录音来源的合法性,即没有使用胁迫诱骗等非法手段。因此,应当再增派两人才是。同时,也减轻了你的责任。 你是证据的提供者,法庭当然是要传你到庭质证的。诉讼的主体是原告与被告,而你只是证人之一,不会被卷入诉讼的。但你必须保证你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如果故意提供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中已明确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该《规定》第七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这样会牵扯到我自己么? 不会,充其量你是一个证人 2、对我有没有影响?会不会也把我扯进打官司里? 同上:不会,充其量你算是一个证人 3、上法庭会不会找到我?我可以不出庭作证么? 很有可能,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你应该被要求出庭作证 4、我偷着录制违法么? 不犯法。因为你没有侵犯对方合法权益 5、是否侵犯了他人权益? 同上:没有,你没有侵犯对方合法权益 6、老板让我录音是否自己留有什么目的,自己才不亲自录音? 肯定有目的,你是行为使你们经理多了一个证人和录音证据 7、我可以怎么说,拒绝经理的要求不去录音? 你没有必要经理的要求不去录音,去的时候还可以在带两个人这样又多了两个证人。
只有没有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录音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录音你并没有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所以严格的说你应该不会被扯进去打官司的,只是有可能在以后诉讼时,你有可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而已!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中已明确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源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该《规定》第七十条第二款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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