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他--这样的前妻我该怎么做?
我老公和他的前妻于2005年11月离婚,离婚的原因是2人感情不和,导致他们离婚最主要的原因是女方亲口对男方承认在他们婚姻存在期间有出轨的情况(后面女方不承认了,说是这样说是在试探他们的感情)。在他们离婚后,我和他从普通朋友开始转变成恋人,发展的很快,我们在今年的3月也领证结婚了。我们的事他前妻知道一些,她把他们家庭破裂的原因全怪罪到我的头上,说我破坏了他们的家庭,还为此自杀过一次。后来经常性的发短信到我老公的手机上辱骂我,骂的特别难听,也动不动就骂我老公。他们之间有一个10岁的女儿,协议离婚时男方考虑到女儿大了,和母亲在一起比较合适,所以没有去争女儿的抚养权,现在他前妻经常说,只要孩子见我,就永远不给男方看到孩子。还说法律上有这条规定,说男方带孩子见任何人,要经过她的同意和允许才可以。我想问2个问题 1.她的那些辱骂性的话全发到我老公的手机上,面对她无休止的骚扰,我该怎么办? 2.是不是孩子的事情,都是她一个人说了算?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大家!
1、对于骚扰问题,可以保存证据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起诉要求变更,但难度很大,不过探视权是法定权力,也可通过诉讼解决。
对其骚扰你们可以报警,并按《治安处罚法》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孩子问题,你丈夫依法享有探视权,对方无理拒绝的,可征求她女儿同意后依法请求变更对女儿的监护权。欢迎登陆中国婚姻家庭网获取更多信息,或联系韦庆岳律师为你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
1、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你可以让你老公保留保留好你老公前妻发来的侮辱性谩骂性短信作为证据,然后警告她,“如果再这么做就要报警”,如果不见效,就让你老公报案,公安机关会处罚的。 2、我国的《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你老公探望孩子,是你老公的权利,并不是你老公带人一起去探望就不行,也并不是说得经过她同意,只要你老公带去的人对孩子没有不利的因素,你老公对孩子就有探望的权利。如果她拒绝,你老公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探望权。
.她的那些辱骂性的话全发到我老公的手机上,面对她无休止的骚扰,我该怎么办? 可委托律师向其发函,要求其停止侵权。也可报警,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另可起诉民事侵权之诉。 2.是不是孩子的事情,都是她一个人说了算?我们该怎么办?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意中顾网律师的看法.
对第一个问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你们可以保留好你爱人前妻发来的侮辱性短信作为证据,然后警告她,如果再这么做你们就要报案,让法律来惩处她。 对第二个问题,你爱人前妻纯属无理取闹,《婚姻法》第38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恶意拒绝,你丈夫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答:你因前妻的骚扰而被辞退,需要有人给你证明,如果有人证明的话,就可以了,你的其他请求法院会根据现状从新判决的。你只能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前妻赔偿精神损失。然后再起诉...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