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弃车逃离的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后弃车逃离的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人或受损财物未做必要的抢救或处理,或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擅自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无法确定和追究的行为。交通肇事后弃车逃离的,很显然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因此应当追究行为人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因此,交通肇事后弃车逃离的,造成一定法律后果的,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理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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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