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的审查权力行使依据是什么?
医疗广告的审查权力行使依据是什么?
医疗广告审查权力行使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主席令8届第34号),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二)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6号令),第四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规定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