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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工作,没有上三险,工作中受伤算不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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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工作,没有上三险,工作中受伤算不算工伤呢?

我有一个朋友,她在私企工作,只有一纸简单的合同,其实连合同都算不上,只是个协议,就是规定了劳动年限,还有说辞职和辞退必须提前一个月,还有工资标准什么的。合同上没有写明工作中受伤的处理方式。大家知道,私企都是这样子的。
朋友是白领,但在工作时不小心碰了头,当时外表没有什么伤。第二天早晨觉得头痛,被家人送到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现在花了3000多元了。
她的老板说,你的工作根本没有危险性,别人都好好的,你却由于自己的原因撞到,只能自己承担责任。所以老板不肯报销医药费,并且朋友请病假也按公司惯例不发工资也不扣钱,当月200元的奖金没有了。
我想请教好心的前辈,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呢?有没有什么法条或者案例?朋友不想撕破脸皮,先拿法律条文吓吓老板。实在不行在申请劳动仲裁或上诉。所以想请问一下相关的法律。谢谢了!
如果到最后必须通过正规途径投诉了,那么如果老板不承认朋友是在工作中弄伤的,同事也不敢作证,我朋友应该怎么举证呢?假如需要做医疗鉴定,医院能鉴定出受伤的具体时间吗?鉴定费用由谁出呢?
感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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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7-18 07:42:58
    1。即使是私企,单位也应该为员工上包括工伤保险内的社保,如果没有上,属于违法行为,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单位会受到处罚。
    2。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伤害,属于工伤。这不用合同写,属于法定的。如果单位上了工伤保险,由保险理赔,如果单位没有上,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赔付。如果单位拒绝赔付,可以自行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处理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3。注意取证,比如现在通过证人、录音等方式与老板交涉时取证。

    杨***

    2006-07-18 07:42:58

其他答案

    2006-07-28 09:18:40
  • 1\你朋友认为是工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你朋友并不需要举正,有单位举正,这个单位是很难举正的.2\你朋友去医院检查应该有医院的病历,此事难就难在她出事当天没去医院检查,第二天可能是周末休息,因此单位不认为是工伤.

    e***

    2006-07-28 09:18:40

  • 2006-07-27 18:08:33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d***

    2006-07-27 18:08:33

  • 2006-07-26 23:39:05
  • 国家规定,无论什么企业,只要员工在工作场所、时间范围内都属于工伤,第二天发现也要确定是范围内才算工伤

    紫***

    2006-07-26 23:39:05

  • 2006-07-25 17:58:02
  • 单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并不是所有的伤害都是工伤,具体你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
    我倒是觉得可从三险角度多主张权利
    因为这一部分是强制的
    估计要占到工资的50%
    详细请咨询fanshengbing78@ 

    1***

    2006-07-25 17:58:02

  • 2006-07-25 01:19:48
  • 我国有法律规定:不管有没有购买保险,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受伤就有得赔偿。因你是隔天发现,就需时间证人

    U***

    2006-07-25 01:19:48

  • 2006-07-18 09:00:07
  •       不管劳动合同签没签工伤处理条款,也不管协议内容有没有明确用工内容,你的朋有已经跟企业发生了是实劳动关系。就实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你们公司不承认工伤的话,你可以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要求得到一定的补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知道你会不会伤得很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注意取证,比如现在通过证人、录音等方式与老板交涉时取证。

    1***

    2006-07-18 09:00:07

  • 2006-07-17 23:32:02
  • 不管有没有三险,你朋友如果是工伤,工厂都要赔的,

    了***

    2006-07-17 23: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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