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此方面经验的律师或有此类情况朋友指点—关于我家的房产纠纷
事情是这样:我爷爷生前有一套60平方米房产,去世时遗嘱写明房屋留给我父亲和我三个姑姑(都是我父亲的妹妹),分别按30%,30%,20%,20%对房产享有继承权,现在我家急需用钱,与姑姑商议按每家给8万把房屋买下,未同意。现在我家希望把房屋卖掉做价按遗嘱分钱,与姑姑商议还未同意。 现在我家想能够做房产市场评估做价,让三个姑姑把我家应得的钱给我家,以后我家不享有房屋任何利益,请问这样如果三个姑姑还不同意我家应该怎样办?法律上有什么明确说明吗? 急!谢谢各位
楼上杨律师的三个方案的确是继承案析产的基本方式。可取。 但我注意到,这三种方式huihui好象都试过了,均无结果。这仿佛是走进了死胡同。困惑。 那就打官司吧。但我又注意到,huihui在问题中未见有法院、诉讼、官司等相关用语。哦,必竟是血浓于水啊,看来huihui还不想因这点小事与姑姑们对簿公堂呢。是吧。 如果是这样,能不能把每位姑姑8万元这个数调整一下再做商量呢,谁让你着急,主动了呢。说真了,人家不同意,是不同意给8万这个数,觉得少了点儿吧,是让你再添一点儿,没说不同意这个方案吧,那就可以协商下去了。 当然,我还是赞成杨律师的观点,如果协商的确不成,起诉也是唯一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了。不过没必要顾虑影响亲情关系。民事诉讼仅仅是为了解决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就事论事,只要不说过激的话,不做过分的事,是不会影响多少亲情的。
《民法通则》中规定,对于按份共有的财产,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你们采取评估房价后,依据评估价格,让其他共同人支付你家的份额对应的价款是一个解决的办法。你们可以尽量协商解决。 如果该办法不能解决,你们可以将拥有该房的份额转让给他人,同样可以获取相应的价款。
协商不成,起诉吧,继承析产,无非三种方式: 1。由法院按遗嘱比例确定房产继承比例,但这不是你家希望的,且实践中往往也无法解决房屋的实际使用和控制问题,如果各方协商不一致,一般可以争取不用。 2。由继承中的一个或能达成一致的数个收购其他人的份额,取得全部产权,并给其他人相应补偿。 3。都不愿意收购的,可以提出拍卖,然后大家分钱。 我想后两个方案你家能够接受。 当然,这种案子比较复杂,真的协商不成,要起诉,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律师提供帮助。如果在北京可以直接联系我。
你这是按份共有,你可以处分那30%的面积,但是必须告知其他共有。并且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参见《民法通则》第78条
答:现在房子的产权仍然应该属于你姑母,因为你父亲只是用房子抵押借款,并没有转移房子的产权。当你把借款包括利息还给邻居,他是没有权利扣押房子的。如果邻居不讲理,可以通...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