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条件不满意,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高密市区都在搞旧城改造,张家埠村书记及其儿子副书记(李振华,李万春)想自己建,拆迁条件不合理,村民不满意,能否强制拆迁?
那是不可以的。 1、拆迁单位必须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除必须符合《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较多的条件。 2、拆迁管理机关对拆迁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条件,必须严格审查。城近郊8个区房地产管理局向拆迁单位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否则一律无效。
各区、县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拆迁政策,必须报经市计委、市建委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拆迁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弄虚做假以及擅自延长规定拆迁期限的,由拆迁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由此造成被迁居民经济损失的,由拆迁单位给予赔偿。
关于城市强制拆迁, 一、行政强制拆迁指:在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 二、工作程序: 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 审查 → 组织听证 → 报批 → 证据保全 → 实施 三、强制拆迁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四、主要收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报批: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 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 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 。
这个方面的问题在现实中比较多,但是有几个是依法拆迁的?
只有少数被拆迁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否则,你叫政府拆他也不敢!
目前好象不能 一般政府都让开发商做工作,不敢啊,去年湖南搞得过头了,怕和“野蛮拆迁”挂上钩。
答:政府不会自己限制政府的行为的,只能是稍微约束一下,关于拆迁有很多的规定,你所关心的可能是2003年的一个文件,大约是第二条、第三条可能对你有帮助。 关于认真做好...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