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是否可以申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否可以申诉?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请求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也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个重要材料来源。申诉人的范围仅限于被害人、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申诉不具有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效力,也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只有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判时,才能依法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一审判决裁定书下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不上诉即为生效。 二审即为终审,判决裁决书下达后即生效。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