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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8岁,我母亲前些天刚刚去世,我父亲今年53,打算再找一个,我有些问题不了解,
1。比如我父亲再找了一个,然后若干年后(这个若干时间可以理解为比较长的时间)我父亲如果去世,只剩下我的继母,我父亲的财产比如存款,房产(房产证名字是我父亲的),这些财产有我继母的部分吗?还是我和我的继母平均分?再假设如果房产证上换成了我的名字,存款的名字也是我,那么还有我继母的份吗?再再假设,如果我的继母也有1个或者2个子女,那么我父亲的财产分配又会有什么变化?
2。如果我继承了我父亲的全部财产,我有没有义务也道德方面的赡养我继母的责任?
先想这么多,根据你们的回答情况,我在进行补充,
请大家认真回答,谢谢了,我现在真的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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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0-05-02 13:25:19
    你没提是否有兄弟姐妹,假设没有,则:
    1、首先,母亲去世时,你父亲应当享有二分一夫妻共有财产,并继承你母亲的一半财产,你可以继承你母亲财产的二分一,因此你父亲应当享有四分三财产,你享有四分一财产。
    2、假设你父亲多年后去世,你继母应当享有二分一夫妻共有财产,并继承你父亲的一半财产,你可以继承你父亲财产的二分一,因此你继母应当享有四分三财产,你享有四分一财产。
    3、如果房产证、存款上是你的名字,那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是你父亲与继母在婚姻存继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这些财产应当是你的。
    4、如果你继母有子女,那要看你父亲与继母结婚时,这些子女的年龄是否达到18岁,是否跟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如果结婚时他们都超过18岁,与你父亲没有抚养关系,就没有继承你父亲财产的权力。
    5、你跟继母没有抚养关系,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金***

    2010-05-02 13:25:19

其他答案

    2010-05-02 20:21:27
  •   继承人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
      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法人(包括国家)虽然可以取得遗产,但一般不列为继承人。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青***

    2010-05-02 20:21:27

  • 2010-05-02 18:27:20
  • 楼上光照兄已经回答的比较全面了,如果您想彻底解决这样的后顾之忧可以在您父亲与继母结婚前做财产公证,再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无可非难。

    法***

    2010-05-02 18:27:20

  • 2010-05-02 16:51:57
  •   我今年28岁,我母亲前些天刚刚去世,我父亲今年53,打算再找一个,我有些问题不了解, 
    1。比如我父亲再找了一个,然后若干年后(这个若干时间可以理解为比较长的时间)我父亲如果去世,只剩下我的继母,我父亲的财产比如存款,房产(房产证名字是我父亲的),这些财产有我继母的部分吗?还是我和我的继母平均分?
    ··如果你的生父母没有特别约定,他们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你母亲去世,属于她的那一半成为她的遗产,如果她没有遗嘱,由她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在世的父母)依法继承,继承人权利平等。此时,你已经是继承人之一,实际上是财产共有人之一了。 如果以后有了继母,继母与你生母的遗产无关,没有你生母的财产权。 再假设如果房产证上换成了我的名字,存款的名字也是我,那么还有我继母的份吗? ··通过办理继承权关系(比如,公证),房产、存款落户在你的名下,没有你的允许,任何人也不能干涉和分割。
      你的继母更不能染指——她不沾边。 再假设,如果我的继母也有1个或者2个子女,那么我父亲的财产分配又会有什么变化? ··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包括继承你母亲的那部分,归他个人所有。如果你父亲去世,继承同上面一样,那就包括了你的继母。如果继母的孩子来时未成年,和你父亲共同生活,就形成了抚养关系,即有继承权和赡养继父的法定义务。
       2。如果我继承了我父亲的全部财产,我有没有义务也道德方面的赡养我继母的责任? ··如果你已经成年,就没有抚养关系,也就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和继承继母遗产的权利。反之,就有权力义务。 你只是假设,还不是——现实问题,有法可依,无需困惑。
      

    a***

    2010-05-02 1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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