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的财务转移是如何进行的?
风险的财务转移是如何进行的?
风险的财务转移是指风险转移人寻求用外来资金补偿确实会发生或业已发生的风险。风险的财务转移包括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和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两种。 (1)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其实施手段是购买保险。通过保险,投保人将自己本应承担的归咎责任(因他人过失而承担的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本人过失或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
(2)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其实施手段是除保险以外的其他经济行为。例如,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业主可将其对公众在建筑物附近受到伤害的部分或全部责任转移给建筑承包商,这种转移属于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而建筑承包商则可以通过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又将这一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这种风险转移属于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
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的另一种形式是通过担保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保证书或保函。根据保证书或保函,保证人保证委托人对债权人履行某种明确的义务。保证人必须履行担保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依据保证书或保函向保证人索要罚金,然后保证人可以向委托人追偿其损失。
在通常情况下,保证人或担保人签发保证书或保函时,要求委托人提交一笔现金或债券或不动产作抵押,以备自己转嫁损失赔偿。通过这种形式,债权人可将债务人违约的风险转移给保证人。 非保险的风险财务转移还有一种形式,就是风险中性化。这是一个平衡损失和收益机会的过程。
例如,承包商担心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进行套期交易;出口商担心外汇汇率波动而进行期货买卖等。不过,采取风险中性化手段没有机会从投机风险中获益。因此,这种手段只是一种防身术,只能保证自己不受风险损失而已。
答: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建设工程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3种情况:业主将合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