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即债务人对于应行使的权利,能行使而不行使。如果债务人已行使权利,虽然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并非有利,债权人也不得行使代位权。 2、债权人必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即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可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得不到保障的危险时,债权人才可行使代位权。
如果债务人虽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权利,但债务人的其它财产足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则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 3、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 4、必须是适于代位行使的权利。即以非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为限。债务人的人身权利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不得代位行使。
如: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扶养请求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禁止让与的救济金请求权、禁止扣押的劳动收入请求权等。另外,在合伙关系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就该合伙人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行使代位权,否则在事实上就会形成该债权人成为合伙人的局面,而违反法律关于合伙的有关规定。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
答: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不但主体资格...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