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分析,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分成四部分: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上述合法债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这里应当这样理解,合法的债权不仅包括代位权行使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合法,还包括债务人与被代位行使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伤害的。《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伤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期,那么债权人不能对此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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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代位权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不但主体资格...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