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还是什么赔偿?
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对劳动者赞成损失的,按什么赔偿(劳动法等往往只有对用人单位的惩罚而无对劳动者的赔偿)?
劳动赔偿属于民事赔偿, 中特殊的赔偿,特殊在于: 1、仲裁前置,除有欠条的讨薪案之外,都应当先行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2、部分适用举证倒置,对于欠薪而员工手中没有欠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淮责任。 对劳动者赞成(应该是造成吧)损失的,要有具体的违约事实才能说呀。 对于你括号中的话,你看看《劳动法》就知道你的观点是否正确了。劳动者违约也是要赔偿的,如员工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违反竞业条款规定的等。
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看一下第四十七条吧...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