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明文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一规定,在现实中,很多时候被用人单位滥用成只要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带商量余地。曾经有这样的案例,劳动者陈红5个月前应聘到一家外企公司工作,职责是在前台接听电话并接待来访者,陈红在前台经常会收到一些免费赠阅的杂志,某天上午,陈红在翻阅一本杂志时被经理看见。
经理批评了她,并指出她上班时间看杂志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1个月后,公司以陈红上班时间看杂志为由解除了与陈红的劳动合同。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对此,我们仍需要明确,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首先,需要用人单位事先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哪些情况属于“严重情形”,且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在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以此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上述的案例中,“上班时间看书”,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应该不是严重违纪行为。本案中,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看书属严重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提前曾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因此,并不是劳动者一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盖章制度的。 单位没有规章制度,劳动者无故旷工一个月,单位可以以...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