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怎样订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怎样订立?
物权法第144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据此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当事人不仅应当订立合同,而且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多种,最通常的是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协商订立并由双方签字(或者同时盖章)的合同文本,也称作合同书或者书面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其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建设用地使用权原使用用途。如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后,受让人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话,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需要调整出让金或者使用费的,应当予以调整。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答: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 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四条建设用...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