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半个月是什么意?
非法拘禁的案件到检察院后,期限一个月,延长半个月是什么意思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所以只能认为案件还在公安局的侦查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侦查阶段的最长时限为300天,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共计217天,两审审判为300天。
全案累计817天(不含不确定时限)。 一般情况下时限 侦查阶段,拘留一般时限为3天(69条),捕后侦查60天(124条),合计63天,其间刑事拘留报捕审批7天时限不含在内(69条)。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情况为30天(138条)。审判一审二审程序一般情况各45天(168条、196条),公诉90天。
侦、诉、审一般情况下共计183天。 特殊情况下时限 侦查阶段,拘留特殊情况可延长4天(69条),最长时间不超过30天(实际再延长23天)(69条)。捕后侦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30天(124条)。两次经省检察院批准各延长60天,共120天(126条、127条)。
两次退补侦查各30天,共60天(140条)侦查阶段特殊情况下最长时限为237天。审查起诉阶段,特殊情况可延长15天(138条)。两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每次不得超过45天,共90天(140条)。改变管辖重新计算不得超过45天(138条),(此规定有争议)。
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30天,(138条)。审查起诉阶段特殊情况下时限为180天。审判阶段一审程序经省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0天(168条)。退回补充侦查后再起诉,一般情况45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168条)。改变管辖重新计算,一般情况45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168条)。
二审程序经省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0天(196条)。审判阶段特殊情况下时限为210天。侦、诉、审特殊情况下共计627天。 不确定时限 特殊案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无限期(125条);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128条);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自查清之日起计算(128条);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22条);庭审中有三种情况可以延期审理,无期限规定(165条),(三种情况即: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不能进行审判的);死刑复核程序无限期等等。
以上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时限。此外还有国家有关部门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办案时限也应列入超期羁押认定标准之中。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002]29号,《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这在《刑事诉讼法》中是没有此项规定的。类似此种情况很多,不能一一列举。此外,不确定时限还应包括途中押解时间,邮寄卷宗时的邮寄时间均不能计算在办案单位的办案时间。
你好!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一般情况为一个月,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案件从到检察院收案那天开始算不超过一个半月,就会送到法院。
答:中规定:已逮捕的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在羁押期限届满七天前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的犯罪集...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