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在经济方面还有帮助对方的问题吗?
夫妻离婚在经济方面还有帮助对方的问题吗?
有,这是帮助,跟上述的经济赔偿不是一回事。离婚时,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即使没有过错,也要给予帮助。关于这个问题,《婚姻法》第42条是这样规定的:“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这一规定,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 这种帮助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的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继续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生活困难是离婚时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以后其他任何时候发生的任何困难都可以要求对方帮助。
如果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是暂时的,则另一方可以给予短期的或者是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如果结婚多年,一方年老或者病残,失去了劳动能力,而且又没有生活来源,另一方则应当在居住或者生活方面给予长远的妥善安排。(2) 提供帮助的一方必须有经济能力,即仅限于力所能及的程度。
受帮助的一方另行结婚以后,对方即终止帮助行为。原定的经济帮助执行完毕以后,又要求继续给予帮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3) 不能将一方给予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提并论。根据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是房屋的所有权。
答: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只有因离...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