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委托公证的注意事项: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答: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