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送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民事送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
1。邮寄送达作用有限 目前法院对诉讼文书送达的首要方式是邮寄送达。由于邮政人员身份的限制,如果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邮政人员无法邀请有关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进行留置送达。此外,常出现未核实受送达人身份,将诉讼文书送达给非受送达人的情况,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2。直接送达签收难。 涉诉当事人不愿签收法律文书,为逃避法律责任,被告总是千方百计躲避送达。 3。留置送达见证难。 留置送达的送达回证上除了承办法官和书记员签名外,很少有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签名。 4。没有严格适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的前提必须具备两个选择前提条件:一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二是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审判实践中,一般采取邮寄送达或者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的方式送达,一旦不知道当事人联系方式或者邮件被退回,即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5。邮寄送达的退还邮件没有附卷。 从申诉、再审案件反映出来的情况看,时有退还邮件不在卷中的现象。
答: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法院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