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时如何处罚?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时如何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时,根据《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应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答: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责任,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招标过程中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评标委员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不是行政领导机构,也不是业务主管部门,...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