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总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总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土地总登记的程序是:(1)发布公告《土地登记办法》第22 条规定,土地总登记应当发布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登记区的珂分;②土地登记的期限;③土地登记收件地点;④-i二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⑤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2)公告《土地登记办法》第23 条规定,对符合总登记要求的宗地,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准予登记的土地坐落、面积、用途、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和使用期限;③土地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构;④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3)进行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24 条规定,公告期满,当事人对土地总登记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者算汉不成立百盯百日王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