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了就不能被认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我们一家共有5口人,父母都已年过古稀,全靠妻子照料。孩子今年22岁,在读大学,全家就只有我一个人在一家轮胎制造厂上班。眼看母亲病重却无力支付高额的医药费,我就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缓解家里的困难,但是听人说孩子成年了就不属于低保待遇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了,我想问问,还在上学的成年孩子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您的孩子属于低保条件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很显然您的孩子属于正在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依法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答:以下人员是低保条件中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