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孩子成年了就不能被认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首页

孩子成年了就不能被认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我们一家共有5口人,父母都已年过古稀,全靠妻子照料。孩子今年22岁,在读大学,全家就只有我一个人在一家轮胎制造厂上班。眼看母亲病重却无力支付高额的医药费,我就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缓解家里的困难,但是听人说孩子成年了就不属于低保待遇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了,我想问问,还在上学的成年孩子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17-03-12 10:58:26
    您的孩子属于低保条件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很显然您的孩子属于正在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依法可以享受低保待遇。

    你***

    2017-03-12 10:58:26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