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有哪些?

首页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有哪些?

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有哪些?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17-11-30 17:16:38
      对下列两类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二是对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经过税 务机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下述规定,给予减税或免 税优惠:(一)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国务院批 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 征所得税2年。(二) 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 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三)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减征或者免征所 得税3年。
      。(四) 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坫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 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 纳所得税。。z(五)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六) 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 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以免征所得 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 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减 半征收所得税2年。
      (七) 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 得,以及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 征收所得税。(八) 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 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工厂和生产单位生产人员总 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占生产人员总数 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的“四 残”人员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九) 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 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笑***

    2017-11-30 17:16:38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法律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