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对等,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2012年5月26日,胡某(男)与古某(女)登记结婚。婚后,古某 要求胡某签订一份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夫妻双方要努力维护家庭 稳定,如果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将丧失家中包括房芋、车辆、银行存款在 内的所有财产的所有权,并且补偿女方50万元;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均 分家产。”协议签订后,胡某和古某在协议上签字。3年后,胡某与古某 夫妻感情破裂,胡某提出离婚,古某同意,但要求胡某履行协议。胡某认 为,该协议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属于无效的协议。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本案中,胡某与古某的这份协议约定男方提出离婚就要丧失家中包括房 子、车辆、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财产的所有权,并且补偿女方50万元人民币, 以此进行要挟,作为不得离婚的条件,显然限制、侵犯了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 婚自由,并且这份协议内容是不对等的,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属于无效 合同。
答:对离婚协议反悔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自行协商并签署协议离婚,但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另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同意,发给离婚证书的。前一种情况...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