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代购如何维权?
线下代购如何维权?
首先,从《民法》角度上看,如果代购者受消费者委托,以消费者的名义与网店达成网购协议,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即:“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代购者只是“代理”,消费者才是网购合同的真正当事人,其当然有权直接要求网店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其次,从合同角度上看,如果消费者只是与代购者签订定购合同,由代购者以自己的名义与网店签订合同,为消费者从事贸易活动,消费者本身不与网店直接产生网购合同关系并成为合同的当事人,那么,消费者与代购者之间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代理,而是一种行纪合同,即《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由此产生的纠纷可依该法第四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处理:“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再次,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看,无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是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均未限定消费者的购买形式,而只在乎其身份是否为消费者,表明不论是何种形式的购买(包括代购),消费者均有权直接要求网店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
答: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一旦受到侵害,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厂商或销售商进行赔...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