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如何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从2008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申请执行期限作出了重大的调整。根据修改前民诉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但4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改后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无论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自然人,申请执行的期限都是二年,且二年的申请执行期间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为确保民诉法修改前后申请执行期间的衔接,最高法院以法发[2007]39号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到4月1日修改后民诉法施行之日尚未届满的,可以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的期间以内合并计算。
答: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