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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认可未婚但有4年的同居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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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认可未婚但有4年的同居人吗?

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双方之间彼此相爱,可是女人却得不到安全感,因为对方不肯结婚。我该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受到法律保护的未婚同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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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5-14 10:43:50
      即使同居再长时间,在法律上也只是同居关系。这与婚姻根本是两回事。
    如果将来其中一人想分手,在法律上必履行任何手续,这种关系就结束了,所以可以说法律对同居关系是不保护的。
      当然,在同居期间,双方如果有财产纠纷或孩子抚养权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法院不会审理同居关系本身。
      既然彼此相爱,领个结婚证有什么不可?

    杨***

    2006-05-14 10:43:50

其他答案

    2006-05-24 18:30:32
  • 即使同居再长时间,在法律上也只是同居关系。这与婚姻根本是两回事。

    邵***

    2006-05-24 18:30:32

  • 2006-05-14 12:21:29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推断你不属于事实婚姻,同居再长时间,在法律上也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你想使自己受到法律保护必须领结婚证,“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双方之间彼此相爱”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愿意领结婚证,他真的爱你吗

    q***

    2006-05-14 1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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