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认可未婚但有4年的同居人吗?
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双方之间彼此相爱,可是女人却得不到安全感,因为对方不肯结婚。我该如何保护自己。让自己受到法律保护的未婚同居人。
即使同居再长时间,在法律上也只是同居关系。这与婚姻根本是两回事。 如果将来其中一人想分手,在法律上必履行任何手续,这种关系就结束了,所以可以说法律对同居关系是不保护的。 当然,在同居期间,双方如果有财产纠纷或孩子抚养权纠纷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法院不会审理同居关系本身。 既然彼此相爱,领个结婚证有什么不可?
即使同居再长时间,在法律上也只是同居关系。这与婚姻根本是两回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推断你不属于事实婚姻,同居再长时间,在法律上也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你想使自己受到法律保护必须领结婚证,“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双方之间彼此相爱”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愿意领结婚证,他真的爱你吗
答:如果有一天,你深爱的人离开这个人世,还不是一样要好好的生活,还是会找一个人陪伴自己。这个事情怎么说呢,挺复杂的。未婚同居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彼此照...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