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许庭长的权力与审判庭庭长的权力有何区别?
法院审理案件时组成的合议庭,在机构设置中不作为一个机构,但由于法院审理案件多实行合议制,它们也是大多数案件的直接裁判者,是审理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过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使审判员的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审判长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有着引导这个审判进行的权利。合议庭的决议是少数服从多数。 我不知道你的审判庭指的到底是什么,我是以你指的就是审判委员会来回答你这个问题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审判委员会只是一个审判的辅助机构,但在实际中,它发挥的作用很大。
使得它在审判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而它却对外不公开,没有受到回避等制度的约束。它使得审而不判,判而不审。这也是现在它受到批判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比如第149条就规定,合议庭庭长开庭审理并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
答:权力是统治者的工具,是人压迫人的工具。它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相伴而生,在阶级和国家机器形成之后变得强大。权利是个人保护自己的工具,被统治者用它来对抗压迫。权力和权...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