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公告 送达?
税务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公告 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 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发送文 书的单位通过公告将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 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 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 30日,即视为送达:(1) 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2) 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 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
答: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