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致残人员赔偿项目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致残人员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对人身的损害进行赔偿,情况较为复杂。按照《民法通则》中全部赔偿的原则和对人身伤害赔偿的具体规定,以及从各地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实践来看,对因交通事故而造成伤、残、亡的人身损害赔偿,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项目。 (1)医疗费,指为使受伤者身体复原所必需的医药和治疗费用。
(2)交通费。指伤者因为就医和处理事故时,所使用的合理的车船费和住宿费。所谓合理是指既与交通事故有关,并且又是必需的。如必须要平躺的艘脊惟骨骨折病人到医院去,雇用出租汽车费用就是合理的,相反如果手指骨骨折的伤者去医院治疗,无其他特殊的情况而雇用出租汽车则不能认为是合理的。
在交通费中。还包括经过事故处理机关允许后。到受害者本人无住所的外地去治疗时所需的住宿费。 (3)护理费,指那些因事故致伤且伤势严重而生活不能自理者,在医生认为需要并经事故处理机关同意后,所请的专门护理人员的工资。护理的时间、人数由医院根据需要并经事故处理机关同愈后确定。
(4)营养补助费,指为使伤者身体尽快复原所需的一部分茜养费。它不是伤者的伙食费,更不是所需补养品的全部费用,而只是一种补助的费用。教额应视伤者伤势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处理机关根据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而确定。 (5)伤者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差额。
它包括因受伤不能上班,单位扣掉的基本工资和已经成为固定收入部分的奖金等伤者应得的合理收入,也包括从事某种具体工作时的岗位津贴。 (6)精神慰间费,指受伤人并非自己的责任,其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受到被损害或影响时,所应得到的赔偿。具体数额应考虑伤势和事故贵任情况,并根据有关具体规定加以确定。
交通事故中死亡人员的赔偿,除按受伤人员的赔偿项目赔偿以外,还应包括几方面。 (1)合乎法规限定期内的停尸费。 (2)丧葬费,指处理交通事故中死者尸体所必猫支付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家属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尸体火化时,或因民族尽俗或其他原因必须进行土葬时的费用.具体数额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确定。 (3)死者生前抚养人口必要的生活费或死亡赔偿费。死者生前抚养人口未成年的应抚养到18周岁,无劳动能力的应按本地的人口平均寿命值(各地统计局有具体数字)计算抚养年限而一次性支付。 死者生前所抚养的人口其抚养义务不止死者一人时,应按我国宪法中“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子女有.养老人的义务”的规定,抚养费用由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分担。公安机关仅对死者所应负担的那一份费用赔偿问题进行裁决,相应部分由赔偿当事人承担。
答:国晖交通律师回复: 这个问题问的不具体,交通事故受伤分轻微,伤残,致死情况,不知道题主问及的受伤是指有伤残还是无伤残。 不过也无碍,一般也就是轻微受伤呢,赔偿项...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