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赔偿了,3年后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我2006年8月。利用帮岳父办事交给我的的身份证,挂失了他的3年定期存折,该存款为1万元,2008年9月到期,后我2008年9月赔偿了他的损失,现在老婆要与我离婚,请问岳父还可以起诉我盗窃吗?(他一直没有报案)
不是盗窃。
可以。盗窃是公诉案件,你的岳父不是去起诉你,而是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他也只能去公安机关报案,直接去法院,法院也不受理。而且,即使你岳父不告,被公安机关发现,也可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至于还钱,不影响法院最终的定罪,但是会在量刑上予以从轻。 象这样的公诉案件,与某些自诉案件是不同的,所谓的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也就是俗称的民不举,官不纠,法语应称为不诉不理,就是受害人不告,就不受理。这类案件不需要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受害人即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多数不直接去法院,因为许多收集证据的工作当事人自已无法完成。比如遗弃、虐待等。
一、他接受了你的赔偿,就表示他追认了你的行为是合法的(挂失存折的行为),你的行为本身已经不是盗窃,而是一种代理行为。二、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即使你和妻子离婚了,他也不能起诉你了。
虽然属于盗窃,但只要你现在不再承认,对方是没有直接证据控告你的,而且到了今年8月份以后,就超过了5年的诉讼时效,法律也不再受理了。
答:夫妻财产是共同的,谈不到盗窃。但,私自转移财产,可在诉讼中提出要求法院在分割财产时考虑对其少分或不分。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