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如何办理申请?
商标异议是大众审查原则,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商标异议程序在多数国家的商标注册过程中都有设定。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当发现已通过初步审定的商标对已注册商标构成冲突或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时,在公告期内可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提出商标异议人需要准备:申请人简介、已注册商标使用和宣传情况;提出异议的理由,其理由可以是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已注册在先的商标(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也可以是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商标异议申请书》;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申请,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提交异议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 一年半到两年左右的时间,商标局会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 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复审,对异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