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修改民事上诉状
民 事 上 诉 状 上诉人:李**...... 被上诉人:蔡**...... 被上诉第三人: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上 诉 请 求 1、请求追加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为被上诉第三人参与诉讼,并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2、请求对两份“福糖综[2007]31号”文件,调取原件,进行“文书形成时间司法鉴定”; 3、撤销[2009]芗民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 4、改判被上诉人名誉侵权成立; 5、改判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和司法鉴定费用。 上诉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事实错误 一审查明的事实完全是引用被上诉人一面之辞,作为“天平”的法院,采取什么方法查明?这种判决的事实是完全错误的。理由: 1、未经调档取证或司法鉴定的事实能判决查明吗? 上诉人提交的两份“福糖综[2007]31号”文件的“真伪”,是本案名誉侵权是否成立的关键。作为最普通的公文常识,任何一个单位同一文件编号,只能有一个版本内容的文件,岂能有同日同号但不同内容的二个版本文件。陈法官审理这样案件,理应知晓这基本公文常识,难道法院也存在同日同号发二个不同版本的判决书吗?任何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绝不允许的。作为陈法官在审理时,岂能只看被上诉人提交原件,就断言“足以认定”。理应调取二份同日同号不同内容文件的“原件”,前往发文单位(被上诉第三人)处调档取证,或进行文书形成时间司法鉴定,然后才能“认定”其中一份,另一份则为“伪造”。 2、没有旁证材料加以证实的事实能判决查明吗? 被上诉人“白条”通知上诉人移交公章的日期是2007年5月28日,而“福糖综[2007]31号”文件签章日期是2007年5月23日,期间相距仅5天,扣除公休日26、27日,再扣除23日下班前会议决定、28日上班时下通知,实际时间仅2天,该任免文件根本就还没有下发,上诉人根本没有收到正式文件。被上诉人竟然狡辩说上诉人拒绝移交,未免信口雌黄了吧?这样的证据法院也采信?何况,移交“物业部公章”是合法的,但移交“物业公司公章”则是违法的。福糖公司根本就无任免漳糖物业公司经理职权,那是侵犯另一法人主体“经营权”(陈法官6月22日承认说)。 3、随意修改且没有审核原始记录的事实能判决查明吗? 被上诉人提交答辩证据2007年7月23日的“董事会决议”,有非董事杨**修改会议时间字迹,将2007年“6月28日”修改为“7月23日”。请问:这样一份庄严的董事会决议,岂能出现二个相差近一个月时间,而且由一个非董事随意修改。这样的证据,没有审核原始记录(事实是根本就没有开过董事会、被上诉人也无董事资格、更没有原始记录可查,上诉人是被威胁停发工资情况下,为避免承担公司法律责任、让其变更工商登记才签字)能裁决查明吗?这样不符合“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在庄严的“国徽”面前,一审法院竟然也采信。 二、一审判决定性错误 1、一审判决上诉人由被上诉第三人免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是错误的。因为:被上诉第三人免去上诉人“物业部经理”是合法的,但免去“物业公司经理”则是非法的。福糖公司根本就无权任免漳糖物业公司经理职权,那是侵犯另一法人主体“经营权”,违反《公司法》的。 2、一审判决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伪造的主张,证据不足”定性是错误的。因为:“证据不足”是由于陈法官失职造成的。上诉人在2009年1月12日立案受理后,就依法向陈法官递交了“证据调查申请书”;2009年3月18日开庭后又向陈法官递交了“证据调查再次申请书”,二次书面申请都有向该庭庭长和*副院长反映过,还先后十几次当面或电话要求陈法官前往被上诉第三人档案室调查取证,甚至多次提醒陈法官,4月份上诉人已就被上诉人“伪造文件”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法官还一推再推,从未对关键证据依法定职责调查取证,以便公正审理裁判。 3、一审将被上诉人“伪造文件”侵权行为,判决为被上诉第三人“法人行为”定性是错误的。因为:被上诉第三人根本就无权免去上诉人“物业公司经理”职务,那是违反《公司法》侵犯另一法人主体经营权的。事实上,被上诉第三人根本就没有出此同日同号不同版本的任免文件。该事实已在5月份,公安机关已前往调取真实文件手写审批底稿复印件,证实被上诉第三人档案室只保存有编号023原件和024手写审批底稿,并无同日同号不同版本另一文件的相关档案材料。所以,一审法院将被上诉人个人“伪造文件”行为,判决为被上诉第三人的“法人行为”定性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2009]芗民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事实错误、定性错误。因此请求市中院依法查明本案全部事实,撤销[2009]芗民初字第46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二审各项诉讼请求。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1、本上诉书副本2份。 2、公安机关调取的福糖综[2007]31号手写审批底稿复印件1份 注:本人感到1、2项请求不妥,应另写申请书,对吗?
1、关键是,你这格式上不够准确,建议你按格式规范一下。 参考格式——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 上诉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2、1、2项请求不属于诉讼请求,你已经知道了,就不多说了。 3、不要使用质问性的语言,或有攻击挖苦性的语言,更不可质问或挖苦法院,建议删除如“作为“天平”的法院,采取什么方法查明?”……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可能把上诉的理由归纳为以下4种: 1、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的;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 建议把上诉理由往这几方面归纳。
首先对于楼上的程序方面的解答表示极度支持。但补充说明的是:追加当事人应该在原审开庭前向一审法院申请,而不能作为上诉的请求。对证据的签定申请也是这样。所以你这2项请求是错误的。而且就是法院只对原审申请过却为得到许可的申请调查在二审中重新审核是否调查。
一审没申请的,二审一般不准许。 其次撤消原判后,要么要求发回重审,要么直接要求“认定XX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依法承担XX赔偿责任等(具体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支付名誉损失费等内容,以你一审诉请为准) 再次是你的"上诉状"内容可以作为代理词,在辩论阶段使用。
第四、申请调查准许与否是法官的权利,而不是“必须”所以,你认为是他的“失职”而做为上诉理由是错的,如果你认为他有枉法行为,你可以另行控告! 具体修改可为: 一、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 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1、依法撤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认定认定XX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依法承担XX赔偿责任等(具体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支付名誉损失费等内容 。 (3、一般上诉状是不些诉讼费用等的承担的,当然写也可以)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据不足。
(而其他的我感觉也没错误)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第五个人认为,你的上诉很混乱,好象并没有把你认为“侵犯名誉权”的主要对象即“被告侵犯行为和侵犯的后果”进行一个突出,却纠缠在证据真实性与否上,是否有点本末倒置了? 最后,我认为,你这个案件是否需要去打名誉权的官司还有带商榷,是否是你的律师准备的不足或故意为了接生意的鼓动你打的?。
答:写好一份民事上诉状应该说是件不太容易的事,但从你提问的清晰条理上看,你的文笔挺好,只要知道怎么写,是可以写成的。 上诉状开头要写明双方当事人情况,谁提出上诉谁就...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