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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法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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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法帮帮忙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中国电信上班,09年3月份初公司领导将我降职,而且扣留2月份工资,原因是未交接清楚怕我辞职.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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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3-06 21:37:14
    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来回答你的问题:
    1、你可以提前辞职,公司不能约束你,如果事先约定了违约金,你是要负赔偿责任,所以如果事先并未约定,你可以提前辞职;
    2、工资按月的形式结清,公司不能拖欠,更不能扣押,他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3、你的权利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解决,你只要翻出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有依据,大胆跟公司提出。
    4、如果协商后公司仍无改变,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可以凭此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地说一句,公司已经违法,你单凭劳动合同法就可以维权。在此建议你平时空的时候多看看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常用法律,对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很有帮助。
    最后,祝你早日解决问题,好运。

    1***

    2009-03-06 21:37:14

其他答案

    2009-03-06 20:13:22
  • 不合理的。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职工押金。

    g***

    2009-03-06 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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