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我要赔钱吗?
刚毕业一年,我跳槽到另一家公司。初来上班,公司要求签协议书。其中内容有一项大意是这样的:如果我在试用期一个月内离开公司,公司将不支付任何工资;如果我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后离开,我却要赔偿公司2000元。这合法吗?我现在上班一个半月了。还没收到一分钱工资,也在这段时间以来渐渐看清这家公司其实跟自己想像中的相关甚远。我想要离开,谁能帮帮我,以合法的途径去获得我应该得到的。 谢谢各位前辈朋友的帮助。
你好,哎,真不知道我该不该这么教你,但希望你首先振作精神,刚毕业嘛,受点挫折也属正常,化悲痛为力量,在工作中多吸取你所要的养分,相信自己:只要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好了,下面姐姐给你点拨一二吧,当然,具体怎么做,你还是要自己想一想哦。 1。
这份协议完全就是不平等条约,站在公司的角度,无非是先吓唬住几个算几个,方便公司日后耍赖。你现在已经工作了一个半月,想想办法要先把前一个月的工资报酬拿到手。至于公司说,如果你离开的话要你赔偿2000块钱,你根本就不用去理它,因为公司的这条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即使你走了,公司出面为这事和你打官司的话它是得不偿失的,首先他打赢的可能性为0。
1%,即使打赢了法院也很难强制执行,而且他赢的前提是有一个很好的律师肯替你们老板为这事谋划。退一万步讲,我到真希望他能打赢, 然后这事就可以上升到舆论的高度,放到哪个新闻报上去做个舆论爆光,够他臭一阵的了。 2。能订立出这样的试用期协议的公司,本身就属居心不良的宵小,对付这类公司,最好的办法就是向他学习。
你想想有什么你用起来比较真象那么回事的理由,比如,家里有事,急需用钱;最近自己经常"头晕失眠,双脚乏力",医生建议做个什么什么检查的需要用钱;昨天下班突然遇窃,身无分文;等等,等等的理由,和老板联系,要求领上月工资,当然老板会用种种理由加以拒绝,这就看你骗的工夫了。
你要有这种理念:老子这钱就是要捐到希望工程去的,也不能留给你在继续坑害人,必要的时候辅以:眼泪,动作,赞美对方,意为:没有这钱我就死定了。如果很顺利能拿到半个月或一个月的工资的话,请在向老板要求裁支一个月的工资,或者就直接向他借,但别留个人签名的借条,但要感恩戴得的表示出自己的感激,您就是我的大恩人。
3。拿到钱就走人,小心平时不要被人看出来,你留的那些复印的资料对你没有什么约束力的,别因为这个自己吓唬自己,放心大胆的去找下一份工作吧,多长个心眼就是了。 建议:留意一下公司是否帮每个员工交纳社保,如果有一个没交的话就可以举报他,当然这也可以用做"协商"不成后直接和老板谈判的筹码。
他不会不加以正视这个问题的,不但要补还要罚,让他自己决定是支付你一个人的工资合算呢还是补交社保合算。 这种公司不要待了,经过种种努力还是取不回你想要的就马上走人,想想你现在如此的担心,气愤,忧闷会让自己的身心承受多大的损伤,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但走了也要让老板知道,谁也不是傻瓜,那么好欺负的。
你说呢 。
找个律师!~ 还是???
我建议你到劳动局或人事局打听一下再决定。。
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你现在是在试用期,可以解除合同,况且他也没有付给你工资,我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必担心。
如果你决定离开这家公司, 1.提前30天书面辞职申请,不必赔偿公司劳动协议违约损失(劳动法有规定); 2.公司必须支付你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 3.公司如果单方面扣押你的劳动所得,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取得劳动报酬;
你大胆的走吧!不要怕。只是一份协议吗?而且上面的条款是“霸王”条款说到哪儿都没理!
个人认为:不管是合同还是协议,只要双方签订了都是受保护的,除非他们提供的合同(协议)违背了法律,这样看来,你先得认真研究其协议是否具有合法性,如有破绽是可用来维护自己的。
首先先向律师咨询一下再说,我觉得你应该打官司,因为这好象霸王条款.不公平.祝你顺利
你与公司签的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但是一个半月没发给你工资却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投诉;这件事解决后再离开。不过下次要选准单位,不要频繁跳槽,有了困难要克服,才能学到本领。
解决办法: 该公司用人办法严重违反《劳动法》第三条: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根据《违反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第六条:第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所以当事人可以先采取以下办法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1,首先与公司人事, 劳资部门进行多次勾通及协商。 2,如协商不成,通过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强制性勾通,比如限期解决,明确双方面责任,义务及权益。
如协商不成,进入下一程序: 2,寻求劳动法律咨询与保护,向同级区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 3,仲裁无法执行时,可以考虑上诉。 。
己喜欢的公司 那样老板才会重用你 这样无论你在哪
首先可以肯定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其次你应该直接去社保中心询问具体的内容,也可以打电话12333询问。因为你还涉及到一个月的工资拖欠问题,如果你不在乎那点钱,而他们也没把你的档案调到公司,同时没有你的劳动手册,那么你可以直接离开公司。 说明一下,虽然劳动手册可以补办,可不管怎么说有自己资料的东西流失再外总是不太好,而且这还是别人可以利用的东西
这是一份无效合同,请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审请仲裁,我相信你会赢的.
这个合同不一定有效,看你的工资多少了,如果在2000左右,那么关于2000违约金的规定应该是无效的,因为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在合同标的的%20左右.但是你不用跟这个合同教劲,做事情换个角度想想. 你现在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工资,解除合同,这个公司肯定没给你上保险.还可以投诉给你上保险,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拖欠工资不给上劳动保险就是违法,更是违约,因为公司违约在先,所以你有权解除合同,你不构成违约. 到当地劳动局的仲裁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 有问题不明白继续问,
协议不符合劳动法条款的是属非法,赔偿是不成立的。 你的工资必须给,多少天一分不能少! 你要解除协议离开单位,按规定要书面申请提前一个月告之对方,要让人家有时间安排你原来工作的位置,不能因你的离去影响单位工作。 有理有力才能搞好你的辞职问题,愿你按照正规的渠道和方法办事。
合同就是法律 如果你签合同了 那几乎就没什么办法拉 我建议你在签合同时就要选一个合适的 而且要选好自己喜欢的公司 那样老板才会重用你 这样无论你在哪 我相信都会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虽然这个协定不好,但你毕竟签了,所以,你最好干兼职,表面上是公司里的,但事实上你已经不干了,他们也不能把你怎么样,这比告法院好!
无效合同! 办法很多,所谓“虾有虾路,蟹有蟹路”。 目的仅仅想离开,做的时候不要仅仅离开。你不要提离开的事,直接向老板提出报酬的问题,老板不答应就去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理睬就去找新闻媒体,要坚持不懈,让老板相信你的决心。 以小人的方法对付小人:随时收集公司的非法行为的证据,可以获得远远超过正常报酬的收入。 不要心存幻想,以为老板会留用你,这就是一个骗子公司,骗取别人的无偿劳动,还算可以的是,他们没有骗取什么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等。 最终的结果,不仅要离开,还要有完整的手续、合理的报酬和补偿。
跑吧!没有问题的呀!他们没有理由不在你的手里呀!笨!呵呵!
试用期属法律规定的约定条款之一。由于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必须在证明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后,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中。其中,六个月以下、一年以下、两年以下,分别含六个月、一年、两年。故此,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就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综上,你尽管签的是协议书,但其法律效力等同劳动合同,你所提到的公司约定是违法的。由于不清楚约定的劳动期限是多长,无法判定你现在是否仍在适用期,但你上班一个半月了。还没收到一分钱工资,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发工资的要求,若公司坚持不给,你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 求,要求裁决解除合同(协议),补发拖欠工资(认真看一下不同期限劳动合同对适用期的规定,看自己属于哪一种)。
愿你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掉金陷阱了 这家公司故意用违约金的方法与你签订合同 玩起了文字游戏 违约金也是他们一项重要的收入
这种协议是的,但问题是即使你打赢这场官司,也是得不偿失.也许诉讼费及律师费等费用比你得到的还多.
首先,我觉得你应该向公司书面提出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要求公司书面的回复支付工资的时间,如果公司依旧不理睬,那么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协议并且支付拖欠工资的申请,一旦受理你的申请,那么这件事情的解决就进入了正常的程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以后你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千万要仔细看清楚,各种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都要看清楚了,否则会在将来吃亏的。
根据你的情况,你与公司签定的也是一份劳务合同,不过我提醒您:一、你无需向该公司作任何赔偿。二、你与公司签定的完全是一份显失公正的合同。解决办法:一、向该公司负责人提出个人意见,协商沟通,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报酬,同时善意的指出公司的作法是违背《劳动法》的;二、协商不成可以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他们会为你主持公道的;三、仲裁不服,你可以起诉该公司,因为你与公司签定的合同显失公正,法律也不会认可的。
合同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协议。签合同时是不是你的意思表示。如果是,是你自愿接受约束的,那就只能遵照执行。至于他们不给工资的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期限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要看当时的合同了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任何赔偿,如果公司没有握有你的档案,你甚至可以即时走人,把公司开掉. 其次,它们的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不用去管它.
如果在试用期一个月内离开公司,公司将不支付任何工资;当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后离开,却要赔偿公司2000元。就更没有道理的。 不过,因为是在试用期,你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和他们拜拜。 有法律规定,试用器内随时可以解除合同的 。
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你要争取你的权利,不要放弃!
换一家公司吧
这份合同算有效合同吗?找人问问!
不用赔钱,但如果合同规定工资是按满一月支付的话,如果不满一月可以按天计算,但是你也许得不到多少钱,如果不满意可以尽情离开,不要牵挂蝇头小利!
这份合同没有规定你的权力吗??完全是控制你的啊??那么这是一份无效的合同。去当地劳动局部门讨回你的公道吧。或者你找几个哥们,去要你应当得到的报酬,不过不要逾越法律的界线哟!!总之,你是不用赔他任何钱的,看你是否想要回你那一个半月的薪水了。
合同就是法律 如果你签合同了 那几乎就没什么办法拉 我建议你在签合同时就要选一个合适的 而且要选好自己喜欢的公司 那样老板才会重用你 这样无论你在哪 我相信都会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
答:公司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计发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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