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怎么更改名字啊??
是这样的,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我父亲与1995年去世,至今房产证还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也与2007年去世,房产证又在我所居住的村委会那里,我想更改成我的名字,不知道还能更改吗?怎么更改呢?需要那些手续呢??
你好!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 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
”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 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4、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赠予按偶然所得纳20%个人所得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未规定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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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的问题分两种情况:一是继承;二是正常过户或赠与。 一、继承过户:你须要向房产交易所提供以下资料: 1.死亡证明书、在当地派出所消户的证明。 2.遗嘱或其他子女...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