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离职补偿金
我以2003年12月入职公司担任部门经理职务至今,公司只签了第一年的劳动合同,之后没有补签任何合同,入职来一直没有购买任何保险(包括社保)。问我现在离职应该怎么向公司要求补偿,如何计算,可不可能追回以前的社保金。
自2008年1月1日后, 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 应当给二倍的工资。 企业应当给员工办理就是“社保”。你有权要求补办。 如果你以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得到补偿的。补偿的标准是一年的工龄给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答:只能从08年开始计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原则上是一年补偿一个月. 欠付的工资当然是按合同支付.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