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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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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我是1995年在邮电局上的班,一直干到现在,在06年前一直在乡镇干了,因为和局长有些费用的事老是没给解决,(当时局长答应给解决),有半年时间,在这半年时间里局长一直没给安排工作,中间没发给我工资 ,等吧费用的事给解决完了,也给安排了工作。没想到在07年底必须签合同时给按试用工签的,(以前一直没有合同)。合同内容不知道,光让签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是给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的。现在给的工资很低不想干了不知道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再一个是劳动局要两千的仲裁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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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7-16 23:34:19
      你提到的情况还比较少见,且由于合同签订时间早在2007年年底,距今已长达六个多月,超过了法律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解决起来有相当难度。
    但如果你有证据或能够证明,你并不知道“在07年底必须签合同时给按试用工签的”,且“是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的”话,那么,你与邮电局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应该是在“现在给的工资很低不想干了”之后,则你还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2008年5月1日前为60天,5月1日后为一年)。
       其实,可以证明你并不知情的因素还是蛮多的: 1、你从1995年开始在邮电局上班,一直干到现在,期间并没有离开过邮电局。虽然截止到07年底前从未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但那时你在邮电局的连续工龄已经超过了十年,具备与邮电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2、由于此前并未与邮电局签订过任何劳动合同,但并不妨碍你与邮电局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迫于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压力而签订的劳动合同,签约主体理所当然的应该是始终为之服务的邮电局,而非现在发现的这家劳务派遣公司。 3、邮电局并未明示或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也未按规定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使你有理由相信07年底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就是邮电局。
       4、“合同内容不知道,光让签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情况。
       在你与邮电局的劳动争议中,上述问题都可以成为你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理由,建议立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撤销无效的虚假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08年工作阶段的二倍工资等。 至于劳动局要两千元的仲裁费的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的规定,是错误的。
      

    海***

    2008-07-16 23:34:19

其他答案

    2008-07-16 23:44:35
  • 不公平不和谐 说道:2008-03-31 16:57我是中石化长岭炼油厂的一名劳务工,工作了10年,收入只有企业工(我们厂自己搞的一种用工方式)的1/2,只有正式工的1/3,其它的福利就少之又少,受尽了领导和同事们的歧视,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三等公民.同工
    

    中***

    2008-07-16 23:44:35

  • 2008-07-16 22:40:03
  • 我是1995年在邮电局上的班,一直干到现在,在06年前一直在乡镇干了,因为和局长有些费用的事老是没给解决,(当时局长答应给解决),有半年时间,在这半年时间里局长一直没给安排工作,中间没发给我工资 ,等吧费用的事给解决完了,也给安排了工作。没想到在07年底必须签合同时给按试用工签的,(以前一直没有合同)。合同内容不知道,光让签的名字身份证号码,是给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的。现在给的工资很低不想干了不知道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再一个是劳动局要两千的仲裁费合理吗。
    1、你和邮电局没有签订合同,合同仍然存在。而且,从95年到现在,已经超过10年,邮电局应该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试用合同是错误的。所以,你完全可以申请仲裁。
    2、劳动局收取仲裁费由物价部门核定,这是没有什么办法的。有些仲裁费比诉讼费用还高是正常的。

    引***

    2008-07-16 22:40:03

  • 2008-07-10 15:54:06
  • 1.签合同时,你应该将条款看清楚,不是简单的签字就行了.以后要多加小心.
    2.工资低的话,你先与相同岗位作比较,尽管你签的是劳务派遣,但也必须是同岗同酬.
    3.不想做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你要想好申诉的理由及要求(同岗同酬).
    4.收取仲裁费用是不合法的,新的仲裁法规定免收仲裁相关费用.如果一定强收的话,建议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忻***

    2008-07-10 15: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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