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刑法上危害和严重的区别

首页

刑法上危害和严重的区别

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的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地方是写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有的地方是写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到底哪个才是真的呢?我觉得两者区别很大。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06-12 18:45:39
      刑法上的"危害后果"指的造成是一种危害的可能,只要产生这种可能就满足该罪的客观方面,也就是刑法理论上的“危险犯”。
       注意!这里不需要产生实际的损害后果,而只是足以危及公共安全,产生损害后果的可能,就构成了本罪的 既遂 ! 而"严重后果"属于量刑上的加重的问题,要求实际损害的出现 楼主仔细读下刑法114和115条,都是关于放火,决水,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 114条最后一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15条则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举例:甲某与乙某结仇,试图去乙家放火,那么,只要火一烧起来,即使这火立即被发现并扑灭,没有造成任何损失和实际危险,甲某也毫无疑问构成了放火罪的既遂! 这种情况已经产生“危险后果”但尚未有“严重后果” 应当按照114条“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 接上例,假如甲某放火没被扑灭反倒烧起来并造成重大财物损失,就构成了“严重后果”,必须按照115条“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进行处罚 。

    a***

    2008-06-12 18:45:39

其他答案

    2008-06-09 00:25:33
  • 朋友,你把115条和114条结合起来看应该会看出一些东西哦!
    我认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属于114条规定内容。

    z***

    2008-06-09 00:25:33

  • 2008-06-08 10:29:13
  • 在这里的危害和严重都可以说是形容其遭成的后果,没有质的区分。虽字眼上有所异意,但在此起到近似相同达到后果的目的......

    门***

    2008-06-08 10:29:13

  • 2008-06-08 10:22:07
  • 您 所 提 出 的 问 题 已 被 采 纳 !   您 将 获 得 公 司 送 出 现 金 : 3 8 0 0 0 ( 现 金 ) 以 及 索 尼 公 司 赞 助 笔 记 本 电 脑 一 台 .  ?登?:    领 取     您 的 験 証 碼 ??[6688]   如 果 您 有 什 么 疑 问 请 与 客 服 咨 ? ??? : 075-9678-1693  联 系

    系***

    2008-06-08 10:22:0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刑事辩护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