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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要,有权拒拿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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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要,有权拒拿抚养费吗?

我老婆已经与我分开四个月了,她提出离婚是在两个月以前,之前两个月她躲避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老婆是在外面打工认识的,我们是在2005年结婚的,2006年育有一女,现在以有近2岁了;她是湖北的,我是河南的;结婚时我比她大6岁,那时她的父母都极力反对,说太远了;说实话我也不怎么同意;可是她义无返顾,后来嫁到了我家,我们的感情还可以,因为都是农村的,平淡就是福嘛!因为要生活,我们就把8个月大的孩子丢给了我的父母出来打工了;去年冬季时她的爷爷去世,我们就去她家了,还带着孩子,可是等办完事了,她让我带着孩子回家,我就回家了,后来,我想她在娘家住着也不是个事,轻易不回来,应该多与孩子接触接触,就去叫她了,可她走到火车站就借空溜了,一直到上个月才知道她的下落,但是她告诉我要与我离婚,孩子不要,也不出抚养费;我怎么挽回她要一定离婚,请问我该通过什么来为孩子争取抚养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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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25 07:49:55
    如果对方不付抚养费,你有两个办法解决,一是以子女名义诉抚养费纠纷,一是诉离婚在诉讼中确定抚养费数额。以上两诉讼,在案件结案后均可要求法院对此进行执行。

    5***

    2008-03-25 07:49:55

其他答案

    2008-03-26 14:22:35
  • 女儿不要,拒拿抚养费犯法

    1***

    2008-03-26 14:22:35

  • 2008-03-24 21:13:20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她“孩子不要,也不出抚养费”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的。
    从“我怎么挽回她要一定离婚”这话来感觉,你好像不想离婚。如果不离婚就不存在孩子的抚养与抚养费问题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你要是不想离婚,就想办法向法院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没有“破裂”就可以了。 
    

    北***

    2008-03-24 2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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