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受行政处罚情况如何认定呢?
对受行政处罚情况如何认定呢?
《追诉标准》对受过二次行政处罚的时间限制并未作出详细规定,究竟是在一年或者两年内还是不受时间限制,在追诉前的任何时间只要因假冒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均可是值得探讨的。在现实中,对于轻微违法活动,经过时间的推移,当事人思想和行为上可能已经发生极大的变化,追溯时效有利于社会稳定。根据其他犯罪中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实施该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来看,大多数学者认为“两年内”的限制是相对合理的。因此可以考虑对由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已经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又再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人定罪时给予两年的时间限制。
答:一种是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直接授予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 一种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内容; 一种是相关的行政...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