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次就业被辞退后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退休人员再次就业被辞退后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眼1997演88号)第二条规定: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金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眼1996演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 经济补偿金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补偿。
其前提就是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认可确认,同时也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要求。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为:从16周岁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也就是说,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劳动岗位,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由此丧失了法定就业资格。
当然,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退休人员再就业的问题,但是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用人单位辞退退休人员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故此,你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答:一、入职一个月被辞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1、应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