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允诺行为能否撤销呢?
单方允诺行为能否撤销呢?
单方允诺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 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又被称为“单独行为”或“单务约束”。 单方允诺的核心在于,民事主体单方为自己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权利。
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在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其处分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民事主体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单方面设定义务,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给付对价的请求。
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单方允诺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表意人即负有了其为自己所设定的义务。
在现代契约社会,单方允诺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有必要对其加以承认和保护,许多国家民法中都有关于单方允诺的规定 。如《意大利民法典》将“单方允诺”单列一章,与契约、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并列作为债的发生根据,其第1987条至第1991条就是关于单方允诺的规定。
再如《德国民法典》也在第二编“债的关系法”中对单方允诺的典型形式悬偿广告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关于单方允诺的具体规定,但司法实务中已出现了因单方允诺产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也列载过典型的单方允诺纠纷案件。
答: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单方面为自己设定义务,同时允诺给予他人权利的。换句话说,单方允诺是法律所允许的行为。根据法律性质的不同...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