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离婚有太多的问题了?
老公是好赌之人,我是失业者(今年7月份开始失业的),2002年结婚生有一女5岁,现老公离家3个月(只是不回家,人还是在本市),其间与一未婚女子同居。现在我和女儿住的房子是婚前的,而这个房子在婚后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贷了15万的款家中有二本房产证,其中一本是当时他为了欺骗我们制造的假证,不知是否可作为不知情的证据。婚后我们办了个厂,法人是他,财务我管。在外面他还有我不知情赌债。前几天他回来要求离婚,说厂和女儿归他,房子包括还贷款归我。我想通过法院解决这事,争取自己的利益。但现在我还没采集到他同居的证据,请问什么才是最有力手同居证据呢?又如何收集?这些证据对财产分割上对我是否有利?另外我是否要承担不知情的赌债,好像听说我也要承担一部分。还有一事他因为好赌经常被抓,公安局有备案,前三个月他就是因为组织赌博差点被抓(就是从那时开始不回家的),当时他是逃走了,被抓的人供出他是头,但现在市里说这事在6个月内还有可能追究,对我是否有利?谢谢!
请问什么才是最有力手同居证据呢? :只要能证明此事实的材料就可以做证据,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又如何收集? :如有难度,可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这些证据对财产分割上对我是否有利? :如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对你适当进行照顾。 另外我是否要承担不知情的赌债,好像听说我也要承担一部分。
还有一事他因为好赌经常被抓,公安局有备案,前三个月他就是因为组织赌博差点被抓(就是从那时开始不回家的),当时他是逃走了,被抓的人供出他是头,但现在市里说这事在6个月内还有可能追究,对我是否有利? :如证明债务是因赌而生,则你不承担。
你的问题主要分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两方面来说: 一、财产分割 双方达成协议则按协议履行,否则依法处理: 1、婚前归个人,无论债权还是债务。 2、婚后共同财产包括债权共同分割,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3、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比如赌债。
二、损害赔偿 楼主问到了取得这些同居证据对财产分割上是否有利的问题,我想告诉你的是,如果取得了和女子同居的证据,可以向他主张损害赔偿。 三、关于赌博 这是你请求离婚的理由,不涉及财产分割多少的问题。 四、同居证据 楼主问什么才是最有力手同居证据呢?又如何收集?其实,只要可能证明他们同居事实证据的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不过,这里需要告诉你的是,所谓同居是指较长时间较为稳定地生活在一起一般的通奸行为不够同居。因此取证就要围绕证明这一点进行。证据的种类就不赘述了。 附: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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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这样的情况,我现在同样经受着。只不过他同有孩子。 离婚的男人对再婚肯定会很慎重很慎重的,他考虑的会很多,很多东西是我们想象不到的。 even so,我们还是要...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