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患病时期的"医疗期”?
怎样理解患病时期的"医疗期”?
按照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所谓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 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按照其第3条的规定,医疗期限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
即(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 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 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 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按照第4条的规定,病休期的确认是依据医疗期的长短来计算 的。即(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 6 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 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 计病休时间计算;(4) 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24个月的按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7)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对于医疗期计算的问题,1995年颁布的劳动部《关于贯彻〈企 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 236号)第1条规定:(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3 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 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 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其他依此类推。(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答:关于因工负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期,在原劳动部《企业职工试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该《试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子宫息肉我有个朋友去检查子宫口那里有颗花生米大小的息肉,她打算过一个月再去做手术...
答:你朋友是宫颈息肉.推荐一文,供你参考: 什么是子宫颈息肉 子宫颈息肉是慢性宫颈炎表现的一种,在已婚妇女中比较多见。 子宫颈是子宫下端的部分,其内腔呈圆筒形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