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患病时期的"医疗期”?
怎样理解患病时期的"医疗期”?
按照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所谓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 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按照其第3条的规定,医疗期限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
即(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 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 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 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按照第4条的规定,病休期的确认是依据医疗期的长短来计算 的。即(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 6 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 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 计病休时间计算;(4) 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24个月的按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7)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对于医疗期计算的问题,1995年颁布的劳动部《关于贯彻〈企 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 236号)第1条规定:(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3 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 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 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
其他依此类推。(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答:关于因工负伤职工的工伤医疗期,在原劳动部《企业职工试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该《试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