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控释肥国家标准是什?
缓控释肥国家标准是什么
《缓控释肥料》 行业标准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 年第 22 号公告批准, 已于 2007 年 10 月 1 日正式实施。 具体标准如下: 缓控释肥料产品应符合表 1 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包装标明值的要求。
表 1 缓控释肥料的要求 项目指标 高浓度 中浓度 总养分( N+P2O5+K2O )的质量分数/%≥40。0 30。0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质量分数/%≥70 50 水分( H2O )的质量分数/%≤ 2。
0 2。5 粒度( 1。00mm-4。75mm 或 3。35mm-5。60mm )/ %≥ 90 养分释放期 / 月 = 标明值 初期养分释放率/%≤15 28 天累积养分释放率 /% ≤ 75 养分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80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 ( 以单质计 )/ %≥ 2。
0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 ( 以单质计 ) / %≥0。02 1 .三元或二元缓控释肥料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 4。0% 。 2 .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并在包装袋上注明为“枸溶性磷” 的产品、 未标明磷含量的产品、 缓控释氮肥以及缓控释钾肥, “水溶性磷占有效 磷的质量分数”这一指标不做检验和判定。
3 .三元或二元缓控释肥料的养分释放率用总氮释放率来表征;对于不含氮 的二元缓控释肥料, 其养分释放率用钾释放率来表征。 缓控释磷肥的养分释放率 用磷释放率来表征。 4 .应以单一数值标注养分释放期,其允许差为 15 %。
如标明值为 6 个月, 累积养分释放率达到 80 %的时间允许范围为 6 个月±27 天; 如标明值为 3 个月, 累积养分释放率达到 80 %是的时间允许范围为 3 个月±14 天。 5 .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钙、镁、硫时检测中量元素指标。
6 .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铜、铁、锰、锌、硼、钼时检测微量元素指标。 7 . 除上述指标外, 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如复混肥料 (复 合肥料)、掺混肥料中的氯离子含量、尿素中的缩二脲含量等。 部分缓控释肥料的缓控释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同时应符合包装标明值和 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
表 2 部分缓控释肥料的要求 项目指标 缓控释养分量 a )/%≥标明值 缓控释养分释放期 / 月=标明值 缓控释养分 28 天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 %≤75 缓控释养分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 / %≥80 中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 ( 以单质计 )b/ %≥2。
0 微量元素单一养分的质量分数 ( 以单质计 ) c/ %≥0。02 a 缓控释养分为单一养分时, 缓控释养分量应不小于 8。0% , 缓控释养分为两 种或两种以上养分时,每种缓控释养分量应不小于 4。
0% 。 b 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钙、镁、硫时检测该项指标。 c 包装容器标明含有铜、铁、锰、锌、硼、钼时检测该项指标。 。
答:2350元/吨,这是大约的价格,我是在慧聪农化网上看到的信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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