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应如何解释?

首页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应如何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应如何解释?《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应如何解释?我表哥在某企业工作近两年时间,一般是在下午五时下班。不久前的一天下午四时许,感觉不舒服,提前下班休息。在下午七时许,不舒服的程度加剧,到医院就医无效死亡。疑似“视同工伤”,但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取证时,老板制止了其他员工,叫他们不要乱说。律师介入也无办法。我表哥的情形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款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如何理解?是该理解为正在工作,还是劳动关系续存期间?希望得到专业帮助,谢谢!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11-21 22:45:59
    这个案子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属于“视同工伤”。
    如果有证据证明“老板制止了其他员工,叫他们不要乱说”可向公安机关举报他的妨碍司法的行为。
    律师只是一方的代理人,不是执法人员,没有法律上的调查权。工伤案件应当由劳动部门进行调查。
    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是指发病时“正在工作中”。当然,从大的时间概念上说,也是属于在劳动关系续存期间。因为在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后,即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员工就不可能是在此“工作”了,也就不属于工伤的范畴了。
     

    2008-11-21 22:45:59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